Thursday, May 12, 2016

縱容孩子這6件小事,就是在害他!

貴明分享
愛孩子,是父母的天性。這份愛中不僅要包含理智與寬容,更應鬆緊有度,要為兒女們在“可以”和“不可以”之間劃一條清楚的界限,使他們的行為有章可循,學會忍受一時的不舒服、煩心事,甚至忍受必要的痛苦,因此,對孩子如下的幾種行為,一定要及時制止,絕不能手軟,更不能把寬容演變成縱容。

1、得不到就動手

孩子們在玩沙子,其中一個搶起小夥伴的玩具推土機,未果,一口就咬向對方的小手。結果,推土機如願到手。


達標做法:對咬人的孩子,父母一定要嚴肅批評,讓他知道,咬人是不對的,已經對小朋友造成了傷害,必須親自道歉;同時,讓他明白,小朋友如果不願意把玩具借給自己玩,他應該學會接受這種不如意。

除了批評和講道理,一定的懲罰必不可少,並將與懲罰相反的待遇呈現在他眼前:呵護和安撫被咬的孩子。從而令孩子懂得,攻擊他人不但不可能得逞,也得不到任何好處,進而自覺摒棄攻擊性行為。

2、順手牽羊

孩子給你看一雙袖珍水晶鞋,告訴你那是從小朋友家的地上撿的。

達標做法:立即帶孩子歸還物品,讓他親自道歉:“對不起,我把你的東西拿回家玩了,現在還給你,請原諒。”借助“物歸原主的過程,讓孩子學會勇於承認錯誤。

三,四歲的孩子沒有“物權”概念和所屬意識,自認為喜歡的、想要的就都是自己的。對此,父母千萬不要采取“下不為例”的態度。記住那句古話:勿以善小而不為,勿以惡小而為之。

3、見了玩具就走不動

在超市,你拒絕買芭比娃娃,女兒卻緊緊地抱著不放,任你怎麽解釋也不鬆手,還一屁股坐到了地上。

達標做法:對孩子表明你的態度:今天不買玩具,因為前不久剛剛買了一套芭比娃娃。


如果孩子聽不進父母的話,無理取鬧,不妨置之不理,繼續選擇其它物品,或者佯裝離開,任其坐在地上哭。妥協是不明智的,否則孩子的任性將變本加厲。
等孩子冷靜之後,通過講道理或講故事等方式,使之明白,懂事的孩子招人喜歡,撒潑、哭鬧的結果是什麽也得不到,而且令人討厭。

4、該睡不睡

晚上10點該睡覺了,孩子卻把娃娃和毛絨玩具攤到床上。


達標做法:指指墻上的卡通掛鐘,示意孩子到就寢時間了,告訴他按時休息才能保證第二天去幼兒園不遲到。沒有一個孩子會主動上床,他們永遠沒玩夠。

如果父母允許孩子一而再、再而三地晚睡,規律的作息和良好的生活習慣就難以養成。所以,無論孩子找什麽理由,父母都要想辦法拒絕。

5、我要一次玩個夠

到了該結束遊戲的時間,6歲的孩子卻坐在電腦前不動。

達標做法:對孩子表明你的寬容度:“好吧,再給你5分鐘,把這局玩完,如果還不結束,明天也不允許你玩了。”


電腦遊戲容易使人上癮,孩子更是如此。所以,父母一定要規定孩子玩遊戲的時間,比如一天一次,時間為半小時左右,並嚴格督促其遵守。使之通過服從外在的約束力,逐漸學會自我約束、自我控制。

6、用謊言掩蓋事實

六歲的孩子施展“武功”,將花瓶摔得粉碎。當媽媽問起這事,他卻說是家裡的貓幹的。


達標做法:鼓勵孩子說實話:“告訴媽媽,到底怎麽回事?摔了花瓶不可怕,可怕的是不敢承認。媽媽喜歡誠實、勇於對自己行為負責的孩子。”以此打消孩子的顧慮,鼓勵他說出真相,並在第一時間“擁抱”他、表揚他。

六、七歲以上的孩子明知說謊不對,卻為了逃避懲罰而為之。如果你相信他的話,或者即便不信也不予追究,就等於助長了這一惡習,以致他在謊言的泥潭裡越陷越深。

永州育嬰專家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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