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 青梅竹馬
兩小無嫌猜
我從新西蘭回來時,媽媽說,麗君阿姨想見見我。十幾年不見了,我依然記得麗君阿姨。我想,這除了小時候她待我極好以外,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——她是小剛的媽媽。當然,如果不是因為腳上的那個月牙形的傷疤,我可能早就忘了他了。小剛不是一個出色的男孩,黝黑的皮膚,五官似乎也不太精致。
那會兒我們全家住在內蒙古,爸爸在那當礦工,小剛一家人也是。我們住在工棚裡,因為麗君阿姨熱情爽利,媽媽和她成了好朋友。而我,也理所當然地跟小剛,還有他的弟弟小健玩在了一起。
工地的孩子雖然很多,但像我這麼大的女孩卻只有我一個。女孩和男孩喜歡玩的東西終究是有區別的。到我七歲時,我就不再喜歡捉迷藏、雙方對戰或警察追賊的遊戲,我喜歡跳房子,摘花,撲蝴蝶。漸漸地,也沒人喜歡和我玩了,除了小剛。
工棚就搭在鎮政府邊上。政府前面是一個大廣場,廣場中央是一個大花壇。花壇裡種滿了虞美人。到了六月份,虞美人盛開,花兒火焰一般在風裡跳躍著,在陽光下自由自隨風搖曳,仿佛陽光都被這份自在的爛漫分解,變得溫煦而馨香。紫、白、粉、藍,各色花兒都向我招手,深深誘惑著我。然而大人早就囑咐過,政府前面的花是不可以摘的,會被抓起來的。所以,膽小的我只能望著花兒垂涎三尺。
一天,小剛很神秘地把我喊出去,笑瞇瞇地望著我,然後從背後變出一小束花。啊,是虞美人!我非常激動。急忙伸手接過,可是很快就失望了,因為花兒有點萎焉,無精打采地耷拉著腦袋,全然沒有傲立枝頭時的風姿。
“有點枯了,不好看,我不要了。”我把花還給他就管自己玩去了,留著他握著花呆立原地。後來我才知道,那些花,是小剛趁著政府人員集體午睡偷偷溜去摘的。因為夏季正午天氣炎熱,水分容易流失,所以花就變得無精打采了。
大家都說小剛這孩子老實。我想,這一方是因為小剛確實憨厚實在,另一方面,是因為他總是跟在我旁邊。我玩跳房子,他也跟著玩,我耍賴占他便宜,他也從不計較。我撲蝴蝶,他也跟著撲,結果最完整漂亮的蝴蝶都歸我,留給自己的往往是最普通的白蝴蝶,偶爾稀罕的,往往翅膀已被打壞。不管玩什麼,他都輸給我。我欺負了他,他也不反抗。所以,我也覺得小剛是個老實孩子。
後來,我迷上了收藏石頭,小剛到處幫我找形狀奇特顏色漂亮的小石子。有次,我們又一起跑去找石頭,找著找著,兩人分開了一段距離。不一會兒,我就聽到小剛興奮地大喊:“秋兒,快來看看!寶石!”我迫切地想知道小剛找到什麼寶貝,不曾注意腳下,結果一腳踩進玻璃堆,一塊大玻璃深深紮進我腳裡。開始,我還不知道疼,自己伸手把玻璃拔出來。大概是由於玻璃很鋒利,只有幾縷血絲,接著,大量血液湧出來。小剛嚇壞了,跑來用手按住我的傷口,大哭大喊:“救命啊!救命啊!”
我當然沒有死,只是腳上留下了一塊四厘米左右的月牙形傷疤。後來,每每我看到傷疤,我就會想起小剛。即使中間,我們隔了接近二十年沒見。
後來,煤礦開采完畢,我們就分開了。臨走前,小剛來找我。(自從我的腳受傷後,他很久不找我玩了。我以為他是怕我罵他。二十多年後,小剛告訴我,他那會兒是覺得自己又蠢又笨,擔心自己再次累我受傷。)他本來黝黑的臉因為緊張漲成了棗紅色。他的手在口袋裡掏了半天,終於掏出一塊五彩斑斕的結晶體:“給你,石頭。”那其實不是石頭,到如今我也不知是什麼材質,但我一直用心地保存著。
二 來不及相戀
無緣牽手
媽媽跟我說:“那個小剛啊,還是那麼老實,到現在都沒找到老婆呢。倒是那個小健,怪激靈的,交了個女朋友,大胖小子都生了呢?”
“是嗎?那小剛還那麼老實嗎?”因為經常看到自己的疤痕,我也經常會想到小剛,對他就存了幾分好奇。
“是啊,老實呢,連個女朋友都沒談過。”
那個小剛,居然女朋友都沒談過呢。
我挽著媽媽走進麗君阿姨家時,小剛也在那兒,他跟媽媽ok打了招呼,就站在那兒靦腆地笑著。看來我的記憶出現了錯誤,其實小剛是個很好看的男人。雖然還是那麼黑,但五官端正,身材健美。很難想象,這樣的人會沒有女朋友。
“怎麼?這是秋兒,不認識了嗎?小時候經常一起玩呢。”麗君阿姨樂呵呵地說。
“記得。”他還是有些不自然,“高中一個學校的。”
這下我徹底詫異了。高中有這麼號人物嗎?高中學校大,每個年段18個班級,沒有碰著面很正常。可是,他怎麼知道我在那兒?
“你是學霸,大家都認識。”小剛赧然地說,“我是學困生,你當然不認識。”我不知道他和我是校友,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,我一直都不知道他的大名是黃志剛。
我們開始閑聊,聊高中學校,聊那個總是吃我們剩飯的校長,聊學校好喝的豆漿,聊停水停電時大家的抓狂……當然,基本是我在說,他負責微笑傾聽,適時反饋。十多年未見的隔閡,慢慢消失殆盡。
後來,小剛經常來找我,約我爬山、釣魚、打球,我有時去,有時不去。因為我也得約會。我男朋友在國內,兩人戀愛多年,又經歷了異地的考驗,認為可以考慮結婚。我從不跟小剛提起我男朋友的事,因為我們並非深交,我覺得有談私人問題的必要。
小剛特別喜歡去一條小街,那裡有家小店,牛肉羹特好吃,我們每次運動完都要去吃一頓。小街雖短,但十分熱鬧。街道兩邊擺滿了地毯,衣服、鞋子、帽子、裝飾品應有竟有。為招徠生意,商販們把廣播拉得大大的:“走過路過,千萬不要錯過。走過路過,千萬不要錯過……”
我邊聽著外面的吆喝聲,邊大快朵頤。然後,小剛很突兀地問:“秋兒,可以做我女朋友嗎?我不想再錯過。”
我差點沒把自己噎死。深吸了一口次,向他確認:“你是開玩笑的?”
“不是,不是,我很認真。”小剛連忙擺手。
我環視四周,這麼簡陋的路邊小店,一點也不典雅浪漫,實在不適合求愛。我終於知道他為什麼沒女朋友了。
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,他羞澀地說道:“我是想聽聽這些廣播,給自己壯壯膽……”
“走過路過,千萬不要錯過。走過路過,千萬不要錯過……”耳朵裡是此起彼伏的喇叭聲,我覺得腦海裡有些混亂:“你說你喜歡我?什麼時候開始的事?”
“不知道,也許是小時候,也許是高中的時候。”他貿然拉住我的手,“秋兒,這不重要,重要的是,我現在很喜歡你呀。”
我急忙把手抽回來:“對不起,小剛,我準備結婚了。”
他凝望著我,試圖從我身上尋找一些蛛絲馬跡,但看我一臉認真,終於無力地坐下,笑笑說:“我一直很努力地追趕,卻怎麼也趕不上你的步伐。你的成績穩上重點,我卯足勁地趕。可我敢過重點線,你卻上了名校。聽說你會保研,我費盡心思考進你學校,你卻出口了。你總是飛得那麼快,我永遠可望不可即……”
或許是他的傷感打動了我,我說:“小剛,你若喜歡我,為什麼你不和我說呢?現在真的來不及了。”
“高中時,有個很優秀的男生向你表白,你卻把他送的東西給扔了,還放話,就算世界上只有他一個男人,你也不會看上他。呵呵,我那會兒還遠不如他,我不想被你拒絕得這麼難堪……”
原來,小剛的心裡一直有這麼深的自卑,我從來都不知道。我更不知道年少時的任性妄為,會嚇壞一個一直戀慕我的男孩。我想跟小剛說,如果是你,那會不一樣的。但我終究沒有說出口。
“秋兒,是我不夠好,你值得更好的人,祝福你。”
小剛說完這句話就走了,從此再也沒有打擾我。
三 悲催婚姻
只有眼淚知道
小剛再來找我是什麼時候呢?在我辦好離婚手續,與前夫斬斷所有關係之時。托爾斯泰說,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,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。而在我看來,不幸的婚姻是相似的,幸福的婚姻各有各的幸福。
能把一對父親逼得恩斷義絕,無非是以下幾種原因:公婆變態、老公出軌、三觀不合。
結婚後,我發現自己完全不認識這個這個男人。沒有原則,凡是父母說的都是對的,無條件服從。甩手掌櫃,除了工作就是遊戲,諸事不理。
那幾年,我一直過著白天上班,晚上帶娃的苦逼生活。身體疲勞還是其次,精神孤獨才最要命。
我明明有老公,卻過得比寡婦還淒慘。至少寡婦,一人承擔所有,還能賺點同情分。至少,寡婦雖同樣無丈夫可依靠,但也沒有誰會跳出來幫著婆婆耀武揚威。
一個女人有了孩子,便容易沒氣性。我已經不記得,那幾年是怎麼熬過來的。
不幸的婚姻對女人的摧殘是毀滅性的,若不是那次和小剛的偶遇,想必我的人生會徹底砸在這段婚姻裡。
一天夜裡,我推著寶寶去超市買奶粉,沒有化妝,臉色灰敗。加上要隨時抱孩子,衣著都以方便舒適為宜。婚前不穿七厘米以上的高跟鞋絕不出門的我,現在整天穿著一雙平跟布鞋。頭髮也很久沒打理了,原因很簡單,沒時間。
就在這樣灰頭土臉的情況下,我看到了小剛。一個光彩照人的女人挽著他的手,兩人言笑晏晏。我的心底升騰起一種從未有過的強烈自卑,低著頭幾乎落荒而逃。
我不知道自己緣何感到如此難堪。這種姿色的女人,我先前定不會放在眼裡的吧,然而此刻,她的神采奕奕,她的顧盼生飛,瞬間將我擊得粉身碎骨。
我躲在貨架後面,淚流滿面。我腦海裡閃出一個奇怪的念頭,如果當初選擇的是小剛,我是否也會如那個女人一般,一直保持盛放的姿態。
呵呵,未選擇的在想像的美化中日益流光溢彩,已選擇的在現實的磨礪中日益黯淡無光。或許,如果當初選擇的是小剛,我也不會全然滿意吧。
那天夜裡,我躲在衛生間,將水龍頭開到最大,對著鏡中那個皮膚乾澀的憔悴女人哭得歇斯底裡。
然後,我擦乾眼淚,毅然決然地要求離婚。我可以什麼都不要,甚至包括孩子。我再也不能允許自己在這種家庭,這樣的婚姻裡消磨下去。
我的光彩日益黯淡,我的自信消失殆盡,我的生命力在不斷流失。我的孩子,也不會需要一個猶如怨靈附體的媽媽。我必須先活出自己,才能奢談母愛。
四 終成眷屬
與子偕老
我一無所有地回到家裡,媽媽雙眼通紅,但什麼也沒說。我已決心振作,開始裝扮自己,開始著手換工作。開始為了便於照顧孩子,我選擇了工作輕鬆但沒有前途的行政文員職位,而實在,我要換一個富有挑戰性的工作。
我以為憑我的學歷和能力,這不會很難。然而,這幾年的信息閉塞,我的許多想法已經陳舊落後了。
我以為只要我願意,終會有屬於自己的精彩。而事實上,這段路走得無比艱難,我不免情緒低落,灰心喪氣。就在這時候,小剛出現了。
有天我下班回家,見到小剛正坐在客廳裡陪媽媽喝茶。他從不曾來過我家,所以,我四處逡巡,以為能找到麗君阿姨,但她並沒有來。
見我回來,他有些局促地站起來,朝我憨憨地笑著。果然是個老實人,一眼就能看出來。
媽媽說約了朋友,讓我陪小剛。臨出門之前,她握了下我的手,神色意味深長。因為他曾向我告白,所以兩人之間有種難言的尷尬。東拉西扯,沒話找話,依然不能避免冷場。
客廳裡的空氣似乎凝滯了,只聽到掛鐘的滴答聲,還有兩人起伏不定的呼吸聲。時間被拉得無比漫長,漫長到讓我覺得窒息。
“秋兒,我來是想問問你,你可不可以考慮嫁給我?”他單刀直入。
大概是受前段婚姻刺激太深,我變得敏感多疑又缺乏自信,又或者,我潛意識裡怪責他當初輕易放手,不曾堅持。總之,對於小剛的求婚,我憤怒莫名。
“你這是什麼意思?是不是覺得我離婚了,掉價了,需要你來拯救了?”我的話極其刻薄,“抱歉,我沒有打算低價出售。”
“你怎麼會這麼想?”小剛不可思議地看著我,“難道你覺得自己離一次婚,就掉價了?”
我沉默。是啊,一切都是我的投射。我沒有信心,我自暴自棄,所以,理所當然地以為小剛也這樣看待我。
“你就是你,從來都沒有變過。”小剛的聲音漸次變得溫柔,“如果,你不願意我直接求婚,我可以先求愛。”
我看著他一臉促狹的笑容,生生覺得看錯了這個人。他老實嗎?
小剛說,秋兒,你知道嗎?為了和你在一起,我付出可多少努力,等了多少年?
小剛說,秋兒,這麼多年了,我從來不用找你,因為,你時刻在我腦海裡。
小剛說,秋兒,我很心疼你,可是,我缺一個保護你的身份?
小剛說,秋兒,這麼多年了,我們可不可以不分開了?
........
原來他有那多麼的情話,只是無人可訴說。
接下來,一切都順理成章,我們在一起了。結婚前夕,小剛拉著我再次來到那條小街。這麼多年過去了,這裡什麼都沒有變。依然熱鬧繁榮,滿是塵世煙火氣息。街上,依然充斥著“走過路過,千萬不要錯過”的喇叭聲。小剛牽住我的手,在每一個小攤都買了東西。
“你買這些東西幹嘛?我們用不上的。”我不解。
“我來答謝媒人啊。”小剛笑了,在黝黑皮膚的映襯下,牙齒顯得特別潔白,笑容燦爛而乾凈,“走過路過,千萬不要錯過。我沒有錯過你。”
在春日的暖陽中,小剛目光融融,我半生的顛沛流離落寞委屈,都消解了。我終於相信,在這個世界上,總有一個人會視你如珠如寶。如果你沒有被溫柔對待,那是因為你還還沒有遇到。
走過路過,千萬不要錯過。你,可錯過了真正愛你的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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