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*
據說盜墓一般要兩個人,比如打一個洞,其中一人下去取珠寶玉器,另一人上面用繩子系上來,但一開始,經常發生了拉繩人見財起異拋棄下面同夥而去的事。
於是演變為盜墓團夥以父子居多,但也發生了兒子扔下墓裡親爹的事。
最後形成行規:兒子下去取貨,老子上面拉繩子,就再沒出現過把人落在墓坑的事。如果這算是制度建設的鼻祖,那麼不妨以賊為師。
02*
德國有習慣,前面的人喜歡幫別人扶門,有人說德國民眾天生素質就高,其實也不盡然。
真正的原因是聯邦德國成立後,政府制定了一套規則,比如德國有法律規定,關門時不小心把人撞了,你得無條件賠償,還得幫人醫治。
這些規定都很具體,操作性很強。還有遵守交通規則、按秩序排隊等等,隨著時間的推移,這些良好的行為就變成了習慣,這個社會就變得文明起來了。
03*
二戰期間,美國空軍降落傘的合格率為 99.9%,這就意味著從概率上來說,每一千個跳傘的士兵中會有一個因為降落傘不合格而喪命。
軍方要求廠家必須讓合格率達到 100% 才行。廠家負責人說他們竭盡全力了,99.9% 已是極限,除非出現奇跡。
軍方(也有人說是巴頓將軍)就改變了檢查制度,每次交貨前從降落傘中隨機挑出幾個,讓廠家負責人親自跳傘檢測。從此,奇跡出現了,降落傘的合格率達到了百分之百。
04*
有一段時間,英國政府雇傭私人船只運送犯人,按照裝船的人數付費,多運多賺錢。很快弊端出現了:罪犯的死亡率非常之高。
政府官員絞盡腦汁想降低罪犯運輸過程中的死亡率,包括派官員上船監督,限制裝船數量等等,卻都實施不下去。
最後,他們終於找到了一勞永逸的辦法,就是將付款方式變換了一下:由根據上船的人數付費改為根據下船的人數付費。船主只有將人活著送達澳洲,才能賺到運送費用。
新政策一出爐,罪犯死亡率立竿見影地降到了百分之一左右。後來船主為了提高生存率還在船上配備了醫生。
另補充兩例 :
例 1: 兩人分西瓜
誰有拿刀分瓜權,都可能給自己劃大些,給對方劃小些(除非是父母對子女)。
於是規定 : 一個人有權分瓜,另一個人有權先挑選。問題解決了。
例 2: 歐洲某國,議會有權通過給議員加薪的法律。
但規定,必須在下一屆議會任期方可實行。
其實,無論在組織還是社會裡,好的制度,能讓壞人幹不了壞事;不好的制度,會讓好人變壞。
人的欲望是無限的,本性的好壞也是隨時而變的,只有在明晰了名分之下的責權利,再有一套組織制度去監督,這樣才能人盡其能,才會有一個和諧的環境。
人性有光輝的一面,也有陰暗的一面,有句話說的好:不背叛,只是因為背叛的籌碼不夠大,這種利誘大到一定程度,人性陰暗的一面就會被誘發。
不要相信人性,只有規則和制度,才能讓人性的陰暗無處發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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